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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学生资助补助,已下达26.5亿元,增长5.3%!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12

来源: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民生保障能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量政策中关于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有关部署,2025年,省财政及时拨付下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26.5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5.3%。资金用于落实全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学段国家和省学生资助各项政策,支持提高国家和省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为他们的安心学习、成长成才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2025年,在落实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阶段奖助学金调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具体包括:

提高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除与普通高中平均资助标准一样(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之外,还扩大了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在原规定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扩大将三年级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提高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

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落地,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督促全省各级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经费投入责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各市学生资助资金拨付和发放情况的调度,确保及时足额将国家和省奖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推动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见效,为促进教育公平、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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