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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法律顾问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3

2026年1月6日,市财政局通过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组织遴选外聘法律顾问,经公开报名、初步审查和综合评议等程序,拟聘任辽宁大宸(盘锦)律师事务所律师迟书梅为我单位外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向市财政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对有异议且经查证问题属实、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

监督电话:0427—2837593

邮箱:pjczfg@163.com

 

盘锦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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