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
[是]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增加公共场所便民停车位的建议
(第63号)的答复
赵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场所便民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47万辆,小型车保有量突破40万辆。一方面,体现我市经济及大额消费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给交通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严重不足、马路牙石以上区域空间不足(双台子区尤为明显)、商业区居住区附近次支路横向宽度不够,多方面原因导致停车困难。
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是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主体且应占供给总量85%以上,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应占10%--15%,路内停车位作为补充。但目前增加停车位手段单一,仅靠交警部门施划增加的路内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按照工作分工,公安交警部门一直积极挖掘路内停车资源,缓解停车困难。2023年、2024年共增加施划路内停车位近1.6万余个。但道路资源有限,路内停车位基本无资源可用。
下一步,交警支队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深挖潜力,有效利用空间,最大程度增加停车位,努力满足群众出行停车需求。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马罡
联系电话:13904274445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