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林丰路大桥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改善建议》(第14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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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林丰路大桥恶劣天气导致

交通事故频发的改善建议

(第141号)的答复

王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丰路大桥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改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丰路大桥,现改名为辽河林丰路大桥。工程全长3935米,设计时速60公里。是连接兴隆台区三厂地区和双台子区东部地区的交通干线,也是跨越新老城区的主要干道。

由于大桥区域湿度大,易出现大雾,气温低时易结霜、结冰,导致桥面行驶视线不佳、路面湿滑,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支队采取如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一、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依据气象部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同步通过媒体发布。

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最大程度提示驾驶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1.对林丰路大桥路面进行彩色铺装,表面铺撒陶瓷颗粒,在上桥处、桥面弯道处和下桥处分别铺装20米长,共计60米长。在桥梁的桥面路段和下坡路段分别安装1组(每组10道)横向振荡式减速标线,线宽45cm。

2.为减少林丰路大桥南侧与辽河左岸堤顶路交叉口处事故隐患,在此处设立信号灯岗,减少冲突点。

3.增加限速标志10块,进行路段速度限制警示;大桥弯道处增加20块线性诱导警示标志。

4.设置区间测速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增加区间测速标志4块及限速提前警告标志2块。目前信号灯岗及区间测速系统正在调试阶段。

三、协调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雪,特殊情况对大桥实行交通管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马罡

联系电话:13904274445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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