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5-08-19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25日至6月6日,对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5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丹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得胜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

 

巡察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取得新进展。但对照党中央及省市委要求,在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王丹组长提出了强化政治引领、铸牢忠诚警魂,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警务效能,严守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从严管党治警、强化纪律保障,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走深走实,聚焦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等6点整改意见建议。

孙得胜表示,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党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全面整改,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着力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提高认识,深刻反思,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结合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挖问题根源,细致剖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落实整改责任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长效机制。要抓好结合、强化引领,以巡察结果运用推动公安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每一名党员民辅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公安整体工作相结合,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把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盘锦公安高质量发展。

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双正职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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