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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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8月30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盘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盘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始终把市委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做深做实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整改全过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市委书记王炳森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具体原因和领导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改进方向和举措,切实以思想整改引领行动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作出统一部署安排,提出工作要求。领导小组负责人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坚持带头学理论、率先抓整改、经常督进度,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强化“头雁效应”,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及时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亲自协调重点环节,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认领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整改举措,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逐条逐项审核把关,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中心各科室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相互协调配合,把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三)制定整改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党组加强统筹谋划,高标准高质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思路和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认真做好立行立改。现场巡察期间,对巡察指出问题和提醒事项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二是研究制定全面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反复细化完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提出整改任务,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确定党组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逐条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建立了包含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工作台账,按照上级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同步推进专项整改。将专项整改与全面整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成立选人用人、保密工作专项整改工作组,对照选人用人、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统筹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期推进2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深化消化转化有差距
1.针对“2018年12月组建以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四中、五中会会,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均未研究中心的贯彻落实措施。”问题。一是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候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二是梳理出2023年以来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并进行责任分工。
2.针对“抽查15份与石化、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领域相关的中央、省、市文件中,每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全市新型工业化暨重点产业集群推进会议等13份(占87%)未组织传达学习。”问题。一是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经济会议以及2023年全市新型工业化暨重点产业集群推进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学习了石化、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领域相关文件。
3.针对“党组长期对如何聚焦中心职责助推全市石化及装备制造领域新型工业化、助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缺乏深入思考和有效举措,局限于常规调研和政策宣传,未建立成体系服务保障支撑石化及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的运行机制。”问题。一是中心积极主动与市工信局、市编办沟通,协调改革事项,于2024年12月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个业务科室与市工信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二是制定了2025年调研工作方案,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同时,加深对“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前瞻思考;三是协同服务大盘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参与起草《关于深化大连、盘锦两地产业协作 持续深入推进大盘绿色石化集群建设的报告》,做好集群发展数据采集工作。
4.针对“2022年8月中心机构编制调整后,5个业务科室仅履行了19项职责中政策宣传、干部助企服务、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等3项,抽查收文中涉及全市重点石化企业减油增化等11项目标任务,中心均未研究助推任务落实的具体措施。问题。一是中心积极主动与市工信局、市编办沟通,协调改革事项,于2024年12月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个业务科室与市工信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二是在市编办支持下,中心结合市工信局工作职责,对中心科室和职责进行了调整,将申请报送到了市编办,中心主要职责修改完善5项,新增1项,科室职责保留5项,合并2项,修改完善12项,新增5项,内部划转1项,取消3项;三是制定了《2023年以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25年中心重点工作清单》。
5.针对“2023年以来,市委先后印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5”方案、“八大攻坚”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5个工作方案以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2个实施方案,其中涉及石化及装备制造领域的决策部署共35项,中心未细化“服务保障支撑”的具体举措,未与业务指导部门主动联系承接任务,仅开展联系指导"千人助千企"活动1项工作。”问题。一是梳理出2023年以来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并进行责任分工;二是协同做好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产业信息整理工作,开展《盘锦市惠企政策汇编2025》前期工作,收集产业政策;三是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助企信息,全年计划推送120条,目前已完成共发布38篇,其中,政策类24篇,政策助企实例10篇、专精新特企业宣传4篇;四是协同服务大盘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参与起草《关于深化大连、盘锦两地产业协作 持续深入推进大盘绿色石化集群建设的报告》,做好集群发展数据采集工作;五是培育装备制造业头部企业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开展装备行业规上企业设备更新摸排工作,全力推进企业申报;六是举办第一期企业法律培训,利用公众号宣传推介2024年下半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针对“中心组建以来对3次党的集中学习教育均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一是已制定2025年第一季度党支部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起草了《中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体举措》。
7.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均有两个年度未落实党章学习要求。”问题。已制定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第一季度组织生活计划,并将《党章》列入学习计划。
8.针对“班子成员每年未在分管领域讲专题党课,“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基层仅1次。” 问题。一是已制定2025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进展台账,并开展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二是班子成员已制定计划在分管领域讲专题党课。
9.针对“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近70%的党员没有学习笔记,3月至8月无故未签到535人次占比18.5%,工作纪律未得到有效强化。”问题。一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严抓工作纪律;二是修改完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管理;三是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未规范党员记笔记”作为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并做出整改。
(二)履行服务保障支撑核心职责有差距,助推全市石化及精细化工高质量发展缺乏有力举措
1.针对“中心实际开展业务主要依托市工信局,但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沟通协调不到位,与市工信局形成合力不够,2019年12月市编委会明确中心业务接受市工信局指导以来,中心无一份围绕主责主业向市工信局的请示报告件,收到市工信局批转落实文件中涉及中心主责主业的仅9份(占30%)(机制运行不畅问题纳入立行立改)。”问题。中心积极主动与市工信局、市编办沟通,协调改革事项,于2024年12月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个业务科室与市工信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
2.针对“针对性不强,未开展过石化基地建设和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方面的专项政策宣传,石化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等10项政策文件未纳入政策汇编。”问题。一是已经收集石化基地建设专项政策6篇、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方面的专项政策5篇、石化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石化领域以及装备制造领域的政策10篇,计划编入《盘锦市惠企政策汇编2025》,并通过公众号进行宣传;二是印发《专项行动2025年度助企干部培训计划方案》,将石化及装备领域设备更新等政策纳入培训计划。
3.针对“覆盖面偏低,中心2019年以来平均每年发放政策汇编1725册,仅覆盖全市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企业数量的58%;微信公众号2022年运行以来全市关注人员仅有1623人、其中近千人为各级助企服务人员,发布的政策助企信息平均每条阅读量为55人次,最低的仅4人次。”问题。一是通过与工信局协同,重新核定盘锦市石油化工及装备企业数量,形成企业名录数据库,目前确定石油化工企业635户,装备制造规上企业53户,确保大幅度提升政策汇编覆盖率;二是对“盘锦工业信息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升级,设置“惠企政策”、“助企实例”“企业展示”等模块,分类更清晰、内容更丰富、功能更齐全。公众号粉丝数量增长了12.4%,2025年1-3月份,阅读量增长5倍。
4.针对“中心对2023年以来开展的8次“政策助企直播间”后续跟进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咨询情况,对企业提出的培训问题无跟踪解答。”问题。已梳理“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收集到的企业政策咨询类问题,并跟踪了解助企干部协调解决进展情况。
5.针对“2024年“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中,中心作为联系指导组牵头落实单位对掌握企业具体需求仍然重视不够,自身参与服务的13家企业仅收集1条具体需求且未协调推动解决,至2024年10月在巡察组推动下,才调度解决部分助企干部对企业需求“零收集”问题。”问题。一是已梳理“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收集到的企业政策咨询类问题,并跟踪了解助企干部协调解决进展情况。 二是针对丰源热力提出的诉求,中心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与园区管委会及破产清算管理人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三)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职责不到位,落实安全工作、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有缺失
1.针对“浩业化工‘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问题。已结合浩业化工“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
2.针对““政策助企直播间”2023年6月开播以来均未安排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其中2023年8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的3次直播培训均未结合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宣传。”问题。印发《“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2025年度助企干部培训计划方案》,已组织市应急局聚焦安全服务开展培训,邀请安全环保专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2025年度“政策助企直播间”培训计划。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
1.针对“2019年至2024年8月5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应召开未召开,未达到每年两次要求。”问题。已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3月14日召开了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党组及成员责任,签字背书,查找风险点,对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布署。
2.针对“支部书记2021年和2022年未讲廉政党课,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到社区挂职一年半的时间里未安排专人负责纪检工作。”问题。一是将讲廉政党课列入年初党建工作计划。二是负责纪检工作人员2024年初结束社区挂职任务已经结束,现已履行纪检工作职责。将结合支部换届配齐配强支委会。
3.针对“存在“清水衙门”思想,个别谈话1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中有11人(占68.7%)反映中心无职无权,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结合作风建设年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作风建设年”方案精神,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对照开展廉政风险自查;二是将反思“清水衙门”思想列入年度组织生活会自查内容。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2021年和2024年2次督促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不到位,党组两次排查均未发现具体问题。”问题。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六个科室排查出14问题,比往年增长了27%。
5.针对“1名科级干部2019年和2022年分别因违纪违法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并降职处分,该干部两年均未在当年组织生活会上报告情况。”问题。已要求该同志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及说明情况,接受组织和党员的批评。
6.针对“两次处分决定均未放入该干部档案。”问题。已将处分决定放入该干部档案。
7.针对“无使用情况记录,未制定加油和维修审批流程,未建立用车管理台账。”问题。已建立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用车管理台账,完善了加油和维修的审批流程。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针对“等靠思想较重,2022年8月中心机构编制事项改革以来,协调推动工作机制顺畅运行不积极主动,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不到位,较长时间存在“有人没事干”问题。”问题。一是中心积极主动与市工信局、市编办沟通,协调改革事项,于2024年12月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个业务科室与市工信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二是在市编办支持下,中心结合市工信局工作职责,对中心科室和职责进行了调整,将申请报送到了市编办,中心主要职责修改完善5项,新增1项,科室职责保留5项,合并2项,修改完善12项,新增5项,内部划转1项,取消3项;三是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缺失,2022年至2024年4次上万元采购事项中3次无询价就上会研究。”问题。已严格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的审批,修改完善了《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6.针对“2018年8月成立以来历次民主生活会都未作会议记录。”问题。按照要求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了会议记录。
7.针对“6次组织生活会均未制定整改问题清单,5次民主评议党员中4次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未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且未在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2022年至2024年空缺2人未及时增补。”问题。根据支部班子6次组织生活会对照材料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党员在6次组织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后对照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做事制定整改清单,并做出整改承诺。结合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对空缺委员进行补选。
(六)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
1.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乘势而上、开创新局,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意见建议。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做到明责、守责、尽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石化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
2.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助推我市“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建设。锚定“工业强市”战略找准中心的工作定位,认真履行“服务、保障、支撑”核心职责,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加强与业务指导部门的请示沟通,协调建立成体系的业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工作环境。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着力解决政策宣传服务重形不重效、调查研究不深不透不实、工作等靠思想较重等突出问题,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意见建议。加大服务振兴发展工作力度。建立与工信局协同工作机制,参照工信局石化及装备产业的工作规划,结合中心的工作职责,做好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产业调查研究和项目建设信息整理的相关服务工作,推进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3.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克服“清水衙门”思想,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以案促改警示作用,做好处分决定执行等后续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意见建议。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3月14日召开了市石化及特色装备制造工程中心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二是结合作风建设年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作风建设年”方案精神,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对照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印发《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三是已建立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用车管理台账,制定加油和维修审批流程。
4.针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做实做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修改完善了《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与市工信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进行科室人员调整,协同局机关科室完成业务工作,全面提高了中心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梳理人员退休情况,谋划干部队伍未来招聘计划,新调入一名石化专业的科级干部。
5.针对“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强化政务服务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助企服务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履行好市级专班联系指导组职责。助推全市石化及装备制造领域新型工业化,助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履行服务保障支撑核心职责有差距,助推全市石化及精细化工高质量发展缺乏有力举措
针对“中心2020年以来有2个年度未开展专题调研,仅完成了5篇调研报告且结合我市实际不紧密,直面我市石化及装备制造领域的实际问题差距较大,提出的18条建议中60%为网上摘抄,无一篇受到市领导批示认可。”问题。完成了《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2025年调研方案》,围绕“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石油化工、装备制造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研究提出全面提升制造业能级和竞争力的思路举措。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措施,推进整改。中心党组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推进事项,继续完善、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一)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巡察反馈的5方面细化的38项具体问题,严格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加大“市石化及装备工程中心巡察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内完成。截至目前,105条整改措施中需在3月31日前完成整改的99项任务已全部落实,需在年底前阶段性完成整改的6项任务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在党的领导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严格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克服消除畏难情绪,狠抓重点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相互监督,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在党的建设方面: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思想建设不到位、组织建设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逐一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加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产业领域相关政策的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和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加强党组、党支部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员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查立改。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杜绝超标准支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核查巡察移交的各项问题线索,切实抓好整改。
(二)强化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
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召开中心党组会、调度会、领导小组办公推进会等方式,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完善整改落实相关制度,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量化细化、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加强对各责任科室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党建问题在机关党支部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学习不认真,活动走过场,组织生活内容欠缺、笔记不规范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改任务,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强化组织纪律,做到不彻底解决问题不放手。利用科室负责人微信群下发工作督办等方式,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基础,以解决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的38项问题和5项建议为切入点,围绕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全局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加大对财务的监督管理。整改过程中,针对突出问题,要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继续修定和完善党建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用车使用和管理、考勤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从制度上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有力保障整改工作的有力实施和长效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