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29日向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高新区党工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新区党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剖析根源、推进落实,切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落地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抓整改。高新区党工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认真履行“定期梳理问题、动态分析成效、持续跟踪督办”职责,及时梳理和归纳整改情况,形成巡察整改台账。同时成立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3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组织各部门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最终制定《盘锦高新区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3个专项整改方案。
(三)坚持从严从实,明确任务抓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新区各部门按照“1+3”系列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131条,逐项列清单、明责任、设时限,层层分解和压实责任,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健全高新区议事规则,完善体制机制,做到举一反三,以成立高新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为抓手,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关于“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发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2012年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发区、高新区、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并组织高新区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巡察以来共组织党工委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内容9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4次,各基层党组织共学习400余次。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建立“党工委-党支部-网格”的学习教育机制,对标对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推出“主题式”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梳理学习要点,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促进学以致用。为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制定问题台账,推动辖区企业审获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帮助企业申请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为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难题50余项次。以“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梯次培育机制,新增初创科技企业8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瞪羚企业5家,雏鹰企业15家,促进科技企业“量”和“质”双向提升。
(二)关于“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发挥高质量发展引擎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配齐配全盘锦国发实业有限公司人员,满足高新区国企工程施工、物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及招商引资等领域人才需求。建立公司党总支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事规则,完成中层竞聘,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国企实现实体化运营。二是创新招商模式。积极构建“投促部+招商专班+国企+招商平台”统筹模式,成立辽宁都发招商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招商工作,组织招商人员参加各大专业展会,学习了解重点产业专业知识,不断提升招商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提高工作质效。坚持“招大引强、培新育优”目标定位,制定《高新区国有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招商引资工作评价规则》,牢固树立“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定奖惩”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投资促进服务部及辽宁都发招商管理有限公司共集中走出去近200批次,对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化及新材料、低空经济领域高质量项目101项,招商项目与产业匹配度大幅提升;积极推进项目招引及落地服务工作,巡察以来实现到位内资36.4亿元,签约注册项目认定54项,储备项目65个。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筑牢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机制,质量完成安全风险整治提升任务;优化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理平台功能,加快企业数据对接,实现对园区现场封闭化管理;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实现预约入园和违停抓拍智能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消防安全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持续深化“精准防控、制度创新、压实责任、共治共享”的工作实践;积极推进中蓝电子融资进程,妥善化解欠薪等舆情和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园区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盘锦高新区意识形态(网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对高新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判,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相关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工作,巡察以来有效处置215条网络舆情,着力抓好舆情信息汇集、分析、研判、预警和处置工作。三是消除生态环保隐患。利用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园区空气质量情况,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测,确保园区空气质量合格;提升改造兴隆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安装工业园监控设备,杜绝园区出现偷排漏排现象。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党工委每年研究制定《高新区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和工作提示单,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成立机关纪委,负责管委会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各内设机构及国企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部门管理风险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对个人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等廉政风险点深入排查。2025年,排查部门廉政风险点26项,个人廉政风险点234项;制定部门和个人风险防控措施260条。三是从严政府采购监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招标监管规章制度,规范招标流程,建立监督检查同步台账。严格参照《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限额以上采购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进行,对限额以下采购严格按照高新区内控采购办法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所有投标符合预算要求。四是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已根据《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内控制度》规定细化编制2025、2026年度预算,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压缩库存现金,对2000元以下固定资产建立精细化台账进行管理,严格报销审批流程,杜绝“三无”问题发生。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已通过会议研究审议《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设立机关党委,配齐组织架构,明确高新区基层党组织组织工作重点,督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工作职责。二是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确保选人用人流程有序严谨,巡察整改以来,提拔任用14名干部,均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三是加强非公党建指导。深化“一册一卡”工作机制,选派党建指导员45人,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走访企业,建立入企台账,夯实非公企业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基础,发展一线工人、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等38名重要岗位人员为党员,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六)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巡视整改。针对仍承担部分社会管理职能问题,已与兴隆台区政府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社会职能管理界限;对“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问题,已开展行政职权自查工作,明确行政职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针对“管委会+公司”改革缓慢问题,已重组董事会,建立“三重一大”等5项议事决策类制度,实现国企规范化运营,对存在应收未收款项问题,已下发往年度确认函、催缴函及借款资料,催缴各类欠款。二是加强审计整改。针对园区内存在僵尸企业问题,已研究制定《高新区标准厂房政策调整实施办法》《高新区盘活闲置及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盘活策略和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土地整合等多种手段,清理园区僵尸企业,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已盘活闲置资产8500平方米。针对混编混岗问题,高新区按照“只减不增”原则,逐步剥离国企和劳务派遣人员,目前已减少26人;针对对外投资到期未及时收回问题,已启动司法程序,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投资款;针对部分租户未按时缴纳租金问题,已逐步解决,必要时将采取法律途径进行催缴。
(七)关于“营商环境建设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已设置潮汐窗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加强综合窗口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一窗受理”。二是加强园区诚信建设。按照《盘锦高新区标准厂房政策调整实施办法》对企业厂房租金奖补,按照《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研究具体拨付事宜,以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和合规性。三是做到政务公开透明。按照《欢迎光临星空娱乐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24〕7号)文件要求对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将新版权责清单予以公示。
三、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高新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举一反三,深挖细究,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紧盯突出问题,强力推动整改到位。坚持党的领导,以问题为导向,以标本兼治为原则,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举措,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二)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高新区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突出从严从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以上率下、共同发力抓好整改;强化监督问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强化统筹协同,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通讯地址:中共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邮政编码:124000;联系电话:0427-287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