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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养老消费券暖心上线

发布时间:2026-02-0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0

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每月最高享800元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政策,面向全市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可享800元补贴。

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对象为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居住地为盘锦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政策注重精准施策,明确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三类老人排除在补贴范围外,以确保资源集中于最需要的群体。

消费券使用范围广泛,全面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场景,让老人按需选择、舒心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足不出户就能享受贴心照料;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长期照护。

便捷申领,叠加减负。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全程线上操作,真正实现“掌上申领、一键核销”。消费券不得折现,仅可以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实行比例抵扣、定额上限政策,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不同服务类型享受不同抵扣比例: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其长护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规定比例使用消费券抵扣,实现“双重减负”。

流程优化,便民利民。政策申领流程力求简便。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自愿注册,一位代办人最多可绑定四位老人,一人操作、多人受益。为减少重复评估,2024年7月份以来已经被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直接享受补贴政策。根据相关要求,已完成长护险等级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的转换工作,本次失能等级转换结果有效期至2026年12月底。新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且申请消费券补贴的老年人,应通过“民政通”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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