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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1 浏览次数:130

     根据《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5〕210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省下达我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助964万元,经出租汽车企业申报,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我市2024年度运营巡游出租汽车3231台,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补助2983.59元/台,剩余资金20.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重新统筹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  位

车辆

金额

(元)

1

盘锦市出租车第一服务有限公司

1514

4,517,155.26

2

盘锦市出租汽车第二服务有限公司

788

2,351,068.92

3

盘锦市众联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25

2,759,820.75

4

盘锦市天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

11,934.36

合  计

3231

9,639,979.29

 

本公示期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7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反馈。同时,反馈意见要客观、理由要充分。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15142738899

特此公示。

 

盘锦市交通运输

2025811

信息来源:市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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