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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盘锦市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参照《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计划组织开展2025年度盘锦市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的指导性计划项目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安全环保和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支持社发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市科技局将根据项目研发投入和进展情况,择优推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829919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出具推荐文件报送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截止时间为2025926。中省直、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盘锦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申报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部分单位限额申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

4.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科技人员下载填报《盘锦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或重复申报;

3)有科研严重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邸凌志  电话:0427-2824073;18242728255

 

    《盘锦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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