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辽滨经开区”)进行了巡视。2024年8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辽滨经开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巡视反馈问题产生原因
辽滨经开区党工委对巡视反馈问题,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部署推进整改,层层夯实责任、狠抓落实。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整改思想根基。高标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充分、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抓改革发展质量不高等方面剖析原因,进一步确定巡视整改的方向和思路。
(二)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辽滨经开区党工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履职要求。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领责抓整改、带头示范促整改、全程紧盯督整改,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分工把分管领域整改抓具体、把职责范围内整改抓深入、把自身关联整改抓到位,主动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责任部门扛起具体整改责任,定期汇报整改进展、逐项细化整改举措、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压实到科室、明确到个人,确保巡视整改覆盖每个岗位、触及每名党员干部;整改办公室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协调聚合力、以严格督促补短板、以细致检查保质量,扎实筑牢整改成效根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细化方案措施促进问题整改
辽滨经开区党工委多次召开巡视整改会议听取进展汇报,党工委书记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构建“1+1+20”指挥体系(1个领导小组、1个整改专班、20家责任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及2个专项方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拆解;班子成员全员发力,明确责任部门、整改举措与时限,坚决杜绝表面整改、选择整改、折扣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以点带面与举一反三结合抓整改,及时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机制长效建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整改+发展”融合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辽滨经开区党工委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整改进程实际,锚定建区20周年发展坐标,探索辽滨经开区“二次创业”实践路径,针对性研究明确“以党建引领港产城融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改革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针对性组织实施“七个聚焦、七个强力推进”的发展举措;针对性组织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招商引资动员誓师大会、安全环保大会、商贸服务业发展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作出辽滨经开区“二次创业”、全员招商引资、坚守本质安全、壮大商贸服务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部署安排,着力补齐产业结构不优、绿色发展不强等高质量发展方面短板和弱项。辽滨经开区当前及未来发展思路和务实举措,既有效回应巡视反馈问题,又实现覆盖突破,着力解决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港口开放、改革创新、安全稳定、人事人才、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固整改。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辽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方面
1.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升级。一是定规划谋布局。全面落实辽滨经开区“十四五”规划和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规划,结合“减油增化”“减油增特”战略成效,优化合成生物、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布局,制定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方案。二是抓产业链培育。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深入开展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培育,如期推动生物基BDO、乳酸、环保阻燃剂一体化(一期)、金发科技20万吨/年改性ABS、大金重工船舶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产,战新产值实现大幅提升。三是严准入促升级。依据项目准入退出管理办法,聚焦生物科技、精细化工等重点方向,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同步制定并实施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和结构优化。四是强节能提质效。对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推动重点能耗企业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与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实现显著下降,节能降碳成效持续显现。
2.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一是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创新。11家企业开展辽宁省重大研发项目立项,其中丰海水稻大米精制技术纳入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新邦公司新晋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积极促进校企深化合作。围绕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大力引导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域内信汇等企业针对性对接大连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河南工业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025年,推动实施高温硫化硅橡胶研制、开发及应用等成果转化项目5项,联合多所院校签订产学研合同9项。三是抓新质生产力。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9家,累计3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累计认定26家;新认定省级雏鹰、瞪羚企业5家,总量实现20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累计9家;新获评1家省级智能工厂,累计获评省级智能工厂5家、省级数字车间2家、省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3家;5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通过验收,规上企业上云率达70%。四是积极发挥平台牵引作用。不断提升中试基地能级,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清单并完善服务机制,与大工产研院等5家科研机构成立产学研联盟,4个中试项目实现产业化,3个项目完成中试,2个项目进入中试试验阶段,6个意向项目积极推进,新引进入驻企业和机构3家。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强化招商引资体系建设。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开展“招商引资攻坚战”行动,建立“1+6”招商工作体系,深耕华南、华东等石化产业发达地区进行驻点招商,推动辽滨经开区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二是创新多元化招商模式。开展清单化招商,重点锁定“3个500强”,对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可降解材料等行业头部企业;推进产业链招商,围绕乙烯、丙烯、碳四和芳烃四大化工全产业链绘制招商图谱,重点对接浙江传化、珠海谦信等丙烯、丁二烯下游企业;实施全要素招商,发挥现有企业桥梁纽带作用,对接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锦集团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开展龙头企业以商招商,重点服务利安德巴赛尔、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等龙头企业,推动北沥环保型润滑油、德国赢创异壬醇等下游企业项目落地。三是实施精准靶向招商。组建华锦产业链招商专班,围绕华锦阿美3.57平方公里配套产业园,瞄准世界500强、行业50强实施靶向招引,赴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拜访东粤环保、普力新材、金江化工等100余家企业,并完成石化下游产业链中伊科思碳五原料技术改造、信汇新材料碳四综合优化利用等重点招商项目签约。
4.提升项目运营效能。一是开展“项目运营诊断行动”,重塑含章湖、稻作人家项目定位:含章湖打造“生态研学+水上运动”综合体,推动收入同比增长10%;稻作人家转型“现代农业+民俗体验”模式,既节约人力成本,又提升运营收益。二是优化景区经营管理,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策划举办盘锦市第九届运动会钓鱼比赛、盛夏含章湖啤酒电音节等活动,开发围炉煮茶、公路咖啡等特色旅游产品,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广传播,同步制定运营能力提升专项方案。三是健全考核监管机制,建立高质量发展多元化考核制度,出台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实现薪酬收入与经营业绩精准挂钩,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修订《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精准测算2030年前碳达峰情况,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积极指导域内企业加快低能效设备更新改造,实现降本增效。二是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产业体系。建立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库,新增市级绿色工厂3家、市级无废工厂2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累计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家、省级绿色工厂9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1家,储备绿色制造企业19户。三是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开展“绿色领跑者”示范创建,2024年以来,推动清源新能源、伊科思8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润邦物流(一期)、合力叉车等企业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并网。规上工业企业取得绿证的绿电电量同比增长166.2%。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制定《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VOC重点企业排放、扬尘等专项治理,使PM2.5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五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要求,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联合检查和专家会诊,环境信访投诉显著下降,化工异味扰民投诉同比下降。六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5G智慧管控平台环保板块对监测预警信息的处理均形成闭环,迭代升级环保板块,解决多项问题。开展危险废物警示教育、生态环境知识培训。七是推进循环化改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通过验收,300万吨轻烃气体回收处理项目2025年7月竣工,益海嘉里实现水稻全链条循环加工、利用,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八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成立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取得规划意见,选派专业干部驻点监管,项目已通水运行且水质达标,入海排污口完成备案批复。
6.提升国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一是严格规范用海秩序。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不断开展巡查,对违法违规用海用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对未及时发现已经形成的违法行为实施清零行动,成立一案一专班,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制定《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动迁征收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征收计划,将未搬迁户按“先易后难、先产业区后周边”的原则序时推进。三是整治土地利用秩序。对非法耕种土地启动“卫星监测+地面巡查”双核查,依法收回并复垦。清理60处残垣断壁,建立征迁地块巡查制度,杜绝二次侵占。四是严控融资担保风险。组建“融资担保业务管理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判企业经营情况,实施动态监控,杜绝新增对民企融资担保。五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抢抓“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六是严格土地集约管控。实行“标准地+协议监管”模式,新入园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验收不达标按差额收取违约金。
7.提升资金资产监管效能。一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建立组织收入联席制度,强化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加强非税收入监管。二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鑫诚集团对汇洲热力业务做发票作废处理,完成2023年审计整改3项问题。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停止向国企拨付补助资金。完善财务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杜绝虚增营业收入。三是化解出借资金风险。建立国开专项建设基金借款台账,鑫诚集团与三户企业签订反担保协议,序时收回资金,完成整改并督促剩余企业按期偿还剩余借款。修订国资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原则上不能对民营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建立担保明细台账,加强被担保企业动态监测,整改以来未发生新增违规担保。四是系统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出台闲置资产盘活三年行动方案,采取七项措施,通过四个步骤统筹推进。实地考察滨河路商业街,计划选取8#楼开设农贸市场;考察涿州京通奥特莱斯项目,推进七彩城项目合作;制定尚水湾推介计划,面向企业和科学家群体推介;加强水韵澜庭等烂尾项目资产管理,定期巡查维护,待条件成熟时评估复建。
(二)关于执行实施省委工作要求、打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坚持每月调度,每季度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每半年开展专题督查,及时对进度较慢工作督促预警,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优化调整目标任务。认真研判三年行动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差距原因,对2025年计划目标重新评估。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及“1+4”方案调整情况,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等9个指标、3项任务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是强化项目投资拉动。按照项目管家工作管理办法,为78家企业配备项目管家39名。四是推动工业经济增长。制定稳增长包保方案,成立5个包保组,对32户规上企业实施全覆盖包保。推动威格斯、伊科思、世名科技、金发生物等项目投产,新增石化及精细化工营业收入3.1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2.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9%,三项指标增速均超年度计划。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效能。健全“全科式”项目管家机制,实现项目管家“全覆盖”,修订项目管家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月调度、月通报机制。以优化建设项目手续办理“三清单”为依托,定期召开企业和项目管家座谈会,运用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反馈问题清单,全面推进涉企服务提质增效。完成宝恒宝来新材料供气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导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完成消防验收备案。二是严格规范工程审计管理。建立工程造价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全面梳理建立2018年以来已完工的工程造价审核台账。三是深化审批服务改革。与市直部门协同推进,将公积金办理纳入“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实现咨询和初审,在居民聚集区设立公积金专业分厅。“居住证核发”事项实现进厅办理和“不见面审批”。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抓手,制定综窗改革方案及配套制度。赴上海、苏州高新区等地学习考察,探索“AI赋能政务服务”新模式。四是完善管理权限配置。梳理涵盖人防、消防等行政职权事项,积极对上争取并征得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同意下放意见,切实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
3.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规范投资风险管控。制定《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行为,提升决策与监管效能。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明责确责工作机制,制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检查标准体系,采取“执法检查+专家服务”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深刻吸取盘锦浩业“1·15”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现身说法、岗位从业人员分级轮训等培训。五是推进园区封闭管理。制定化工园区(北区)封闭化管理实施方案,完善封闭隔离设施,设置危险品车辆运输专用路,实行车辆预约管理全过程动态监管。制定联合执勤巡查整治工作制度和公共管廊管理规定,加强动态管理。六是加强信访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系统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登记的重点信访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并压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台账动态管理。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组织开展多轮业务培训和主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七是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浦江经验”实践运用,开展“万件化访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领导接访、协调督办信访事项13批次,2024年承办的14件万件化访案件全部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属地。
(三)关于深入推进‘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深化辽滨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面
1.优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机制。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运营公司管控协调机制,分别与鑫诚集团、恒祺集团及市国资委和股东方签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托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理清职能职责。二是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出台国有企业规范化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及公司三定方案、董事会工作制度、员工招聘办法等配套文件,确立工作目标,明确五项主要任务,制定“改革四阶段”时间表路线图,突出国企主责主业,推动业务重构升级,实现实体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三是激发国企发展动能。党工委书记带队深入鑫诚集团、农发集团等管委会所属国企调研,通过赋能国企承担资产盘活、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运营等任务,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四是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从增资减债、减员增效、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国企竞争力,重点推动鑫诚集团向“三商”战略定位转移,大力压降辽滨经开区融资平台数量,注销问题企业。五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通过申请专项债券、利用化债政策,减少鑫诚集团、恒祺集团债务付息压力。通过积极盘活资产增加收入,实现国有企业减亏。
2.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调整。一是依法依规推进职能剥离。2018年根据改革方案精神剥离社会职能,实现“去行政化”。2020年经市政府决定下放供水、供热、物业等社会管理权限。2022年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承担信访维稳、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二是持续完善职能调整机制。将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管理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逐步明确相关社会职能归属,更好保障辽滨经开区各项工作开展。
3.深化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主动对接上级编制部门,在《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及发展需求,经逐级请示获批后调整机构规模。二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修订《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科学构建适应辽滨经开区发展需要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绩效考核工作,广泛接受监督,通过工作实践检验成果,确保绩效考核制度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方面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张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制度化、常态化,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纪律教育,通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把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及时学习传达省市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观看专题片,印发以案促改整改建议书,推动典型案例通报入脑入心。
2.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配强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作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参与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工作。在巡视整改阶段,推动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参与在办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核查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监督能力。二是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及业务讲座,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本领。同时完善监督渠道,增设举报信箱,在办事窗口公示监督举报方式,提升群众监督便利性。三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则,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整合优化监督职能,将督查职责并入机关纪委,实现“纪检监察+督查检查”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整体效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合理配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等职务。五是强化日常监督。围绕机关作风、节能降耗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督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
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精准选拔储备,夯实队伍根基。建立“德才兼备、以事择人”选拔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需求,通过民主推荐、实绩考核、差额考察等方式,选拔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二是规范干部档案,严格人员管理。系统梳理并完善干部台账,协同上级部门规范任职时间,对特定时期竞聘人员的职务与任职时间集中审核认定,相关材料及时归档,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控合同制人员入口,巡视整改后保持队伍稳定。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事活力。将工作成效、敬业奉献、创新贡献等纳入考核核心指标,把表现突出的干部人才作为正面典型优先任用。畅通横向交流、纵向晋升通道,组织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干部。同时推进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明确容错边界,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人才撑腰鼓劲。四是完善人才政策,加大引进力度。严格落实重大人才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研究起草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及配套细则,形成特色政策体系。组织企业赴8所高校招聘,2024年全年引进各类人才399人;2025年引进各类人才306人。
4.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意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配备,将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二是规范党建考核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现场听取述职并进行测评公示。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确定党工委副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并分管机关党建工作。三是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开展“地毯式”摸排,重新建立非公企业管理台账,党组织覆盖率达85.7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四是强化示范点动态管理。组建专班全面检查组织生活情况,推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将非公企业书记等纳入培训计划。五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评优评先体系,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推动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引领”转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发展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国家级经开区40周年座谈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辽滨经开区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深化系统治理
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推进整改工作,健全“党工委统筹、书记主抓、班子协同、部门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和效果评估,推动整改任务闭环管理。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集中解决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又深挖根源、完善制度,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强化整改督查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真落地、见实效。
(三)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整改成效
始终保持整改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按节点落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机制。推动巡视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营商环境建设、开发区改革深化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整改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实现以改促建、以改促治。
(四)从严管党治党,优化政治生态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育选管用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推动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化“整改+发展”融合互促机制,将整改措施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围绕“港产城融创”发展主线,聚焦产业集聚、创新驱动、功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二次创业”,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中展现更大担当,奋力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为辽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联系电话:0427-3400000(工作日8:30-17:00);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方街1号 邮政编码:124221);电子邮箱:ldwx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