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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4 浏览次数:445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3.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华锦路西、麦积街南,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66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具体为:新建5万吨废硫酸再生装置、DCS系统、2座200立方米液硫储罐、3座1000立方米硫酸储罐、变配电室、风机室,以及配套消防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5万吨废硫酸年产11.6万吨硫酸、2.4万吨蒸汽。

5.项目总投资:7000.00万元

6.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5月-2027年5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及运行地点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群体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2.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期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

电话:0427-8800990

邮箱:522204779@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0427-2807678

邮箱:liaoningdes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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