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
(2)项目地址: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石化园区配套码头作业区。
(3)建设内容: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混合物货种的装卸功能,利用混合二甲苯油管线和设备进行装船作业,项目实施前后码头总吞吐量不变。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
(4)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并预测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程度;
(5)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6)提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要求。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已的建议。发表意见或建议时请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信息反馈。公参调查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意见后发送至403486005@qq.com,公众意见听取时限截止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参调查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UmLjpHCDA37by42I0jtlQ 提取码: 3ffz
5、听取公众意见方式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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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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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沔 联系电话:16642506715 |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明朗 联系电话:024-2232066 邮箱:17403461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