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 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
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4#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项目
(2)项目地址: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石化园区配套码头作业区
(3)建设内容:增加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货种的装卸功能,利用混合二甲苯油管线和设备进行装船作业,项目实施前后码头总吞吐量不变。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地点评价范围内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或企事业单位均可对以下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看法:项目建设地点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看法;对该项目实施后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对环保对策措施有什么要求或建议;是否赞成该项目环评报告结论。
四、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22o3sR2ZsZlsgj7RrYvuA 提取码: u1qh,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五、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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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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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于沔 联系电话:0427-8808139 |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明朗 联系电话:024-2232066 邮箱:17403461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