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五α-烯烃生产高端醇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五α-烯烃生产高端醇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五α-烯烃生产高端醇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碳五α-烯烃生产高端醇醛项目
(2)项目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滨海大道南、长春路西
(3)建设内容:新建2000吨/年正己醇及2000吨/年已酸装置一套,以及配套罐区、管线、监控设备、照明设备等。
(4)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9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
(4)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并预测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程度;
(5)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6)提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要求。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发表意见或建议时请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信息反馈。公参调查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意见后发送至912072661@qq.com,公众意见听取时限截止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参调查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tJBFrb4ZnsL351rOwdjQ 提取码:wza8
5、听取公众意见方式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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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方式:0427-8800070 |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工 联系方式:024-31354663 邮箱:9120726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