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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制定我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43

侯德生代表: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4年底,盘锦市户籍总人口12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8.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一)居家养老基础作用不断巩固

1.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一是制定《盘锦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二是印发《关于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落实老年人津补贴制度,为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困难失能老年人按月发放30元至500元不等的津补贴,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厘清了监管职责。

2.在多样化居家照护方面。一是累计投入资金1173万元,通过引入北京普天、江阴澄乐居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1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五助一护”居家上门服务。建立居家上门服务推广目录机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居家上门服务企业。

(二)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不断强化

1.在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工作方面。一是通过改扩建和机构赋能的方式,建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24家,培育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8家,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541个,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养老就近就便”需求。二是根据社区规模、老年人口数量、辐射周边能力等,统筹规划社区便民食堂建设地点和数量,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制定了《社区便民食堂分类优惠的指导意见(试行)》,全市建成社区便民食堂和配餐点14家,日均就餐2500余人次,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聚焦镇(街道)和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引入有经验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养老企业,已与长春邻里之家养老公司、江阴澄乐居养老公司、泰安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进行了深入洽谈,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2.在开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一是培育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8家,通过国有企业社会化改革的契机,引导盘锦辽河养老公司、辽河智慧城市集团、宝石花医疗集团等国有企业,统筹使用闲置房产资源,因地制宜地建设、实施连锁化运营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使之普遍具备日托、长托、助餐、助浴、助医、精神关爱等综合功能。二是打造了一批以兴隆台区胜利乐居康养中心、宝石花永祥医养中心和河岸社区养老中心为代表的“物业+养老”“医疗+养老”“机构+养老”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社区养老需求。

(三)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不断优化

截至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86家,床位总数5237张,养员数2960人,床位使用率56.5%。

1.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情况。全市公办养老机构13家,床位1905张,养员1191人,入住率62.5%。一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已形成《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指导意见(试行)》《盘锦市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2个配套政策文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先行先试,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形成“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良性局面,双台子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经验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2.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情况。全市民办养老机构73家,床位3332张,养员1769人,入住率53.1%。一是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24年补贴床次7555张,补贴机构20家,补贴资金98.2万元,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二是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2024年参保床位1554张,参保机构18家,补贴资金15.5万元,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保障能力。三是支持培育辽河养老公司、宝石花医疗集团、辽河智慧城市集团等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了具有“物业+养老”“医疗+养老”“机构照护+居家服务”等多种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一是政府先后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培训养老护理员3800余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覆盖率100%。我市分别于2021年和2023年参加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1名选手代表辽宁省参加全国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二是依托辽油宝石花医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养老护理人才大师工作站。三是大力宣传入职奖补政策,依托省入职奖补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完善我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重点从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

(五)银发经济基础不断夯实

1.盘锦银发经济体制机制建立情况。盘锦市高度重视银发经济发展,将银发经济列为开辟新赛道10个重点领域之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部署为牵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打造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盘锦市推动银发经济发展2025年工作方案》,建立银发经济发展工作小组,协调推进银发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2.盘锦银发经济规模及相关情况。一是在养老产业方面,全市有养老机构86家,第一季度收入2437.9万元;全市建成运营社区便民食堂和配餐点14家,第一季度收入110.9万元右。二是在老年教育方面,全市有2所老年大学,分别是盘锦市老年大学和宝石花乐居辽河油田老年大学,配备专业教师77名,开设11类专业,65个班级,累计学员总数6500余名,第一季度收入30.6万元。三是在旅游业方面,接待游客人数1201.4万人,其中接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39万人,第一季度经营收入110.3亿元。四是在老年保健品企业方面,全市共2家企业,第一季度销售额5048万元。

3.盘锦银发经济产业园建设情况。指导双台子区牵头制定形成《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依托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康复辅助器具街区和辽河康养中心,打造盘锦银发经济产业集群。市民政局牵头就银发经济产业园挂牌等相关事项,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向省发改委、省民政厅进行了汇报。今年新引进了中匠福芦之美芦花板康养家居产品项目,已签约落地并开工建设,预计7月底前投产。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贯通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出台《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开展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试点,新建并运营10家社区便民食堂,全力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继续为1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免费上门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二)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入职养老机构补助机制和人才奖补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突出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建立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与评价制度,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考试,推动养老职业技能人才向养老专业技术人才转变。

(三)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结合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和编制“十五五”规划工作,着手编制全市老龄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全面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盘锦银发经济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轻量化可穿戴康复辅助器具、适老化家居产品、健康食品药品、康养服务等特色产业,着力引入建设一批银发经济项目,逐步培育形成产业集群。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感谢您对养老工作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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