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编制门牌号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门牌管理工作情况及执行标准
我市门楼牌、街路标志牌制作标准为《地名 标志》(GB17733-2008)。管理方式为:2004年以前由各县区自行管理,市民政局监督指导;2004年-2013年由于工作需要,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的地名标志管理权上交到市民政局集中管理。在此期间,市民政局对城区的楼房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安装了门楼牌号码,并在2007、2008年对全市农村住户编制、安装了门户牌,共计19.1万块。2013年,按照市政府权力下放要求,地名管理相关权限下放至各县区,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门楼牌号码编制相关工作,地名标志、楼门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同级政府财政承担。
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2024年9月,按照《全省基础信息采集核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核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每月开展督导调度检查,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并制定了《盘锦市乡村道路命名规范》,以道路命名为抓手,梳理有地无名、多地重名等问题,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进标准地址编码工作,切实发挥数据底座作用。
2.制定工作规范,科学精准编码。做好门楼牌地址核查,规范地址编码,我局会同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联合印发了《盘锦市标准地址采集录入工作规范》,优化标准地址普查流程,制定标准地址核查编码统计表,开展专项培训,指导各县区、镇街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从南至北、从东至西、左单右双的原则,对地址数据信息全面梳理和登记,及时实地勘察和确认。各县区工作人员结合区域特点,多次现场勘查,对朝向不明、跨县区道路分段不明等情况进行确认划分;对独立建筑物、外商网、住宅楼、写字楼、展厅等建筑编码方式逐一指导;对树林、空地、广场、停车场等未来存在一定可投资再利用的土地进行预留号段,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采取城区和农村同时推进的方式进行,填写详实标准地址统计表,做到不漏项、不漏村组、不漏单位、不漏住户。
三、全市标准地址编码总体数据
截止2025年5月末,全市共编制标准地址422214块。各县区情况如下:
1.兴隆台区共核查编制大门牌15089块,户牌10916块,总计26005块。
2.双台子区共核查编制大门牌4636块,中门牌8894块,户牌8936块,楼牌3797块,总计26263块。
3.大洼区共核查编制大门牌14040块,户牌198165块,楼牌5012块,总计217217块。
4.盘山县共核查编制大门牌3687块,中门牌2553块,户牌131707块,楼牌4782块,总计137237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精准统计,做好设标情况摸底。督导各县区对需设置的街路标志牌、门楼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填写调查表,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
2.争取资金,分步实施设标工作。督导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分布开展地名标志设置相关工作。
3.强化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建立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标准,畅通渠道,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联 系 人:戴函洋
联系电话:13043873371
盘锦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