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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社会团体)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250

经调查,盘锦市残疾人创业就业协会6家社会团体连续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全市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6家社会团体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6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盘锦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欢迎光临星空娱乐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向辽宁省辽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盘锦市残疾人创业就业协会

2.盘锦市腾龙格斗技战术运动协会

3.盘锦齐鲁文化促进会

4.盘锦红海滩马拉松协会

5.盘锦市志愿者协会

6.盘锦市朝鲜族经济文化交流协会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部门:盘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427-28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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