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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浏览次数:336

保证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程序的依法有序进行盘锦市民政局决定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概况:保证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专业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贰万伍仟元整

项目类别:采购代理服务类

二、承办单位资格条件

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采购实施方案编制、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公告中标结果等相关服务。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须具备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资格。

三、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项目承办方,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简介;

4.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材料递交时间:202602122026年0213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2026年0214日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

材料递交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四、开启

2026021414:0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递交材料的机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盘锦市民政局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方式:1594278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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