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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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程序的依法有序进行,盘锦市民政局决定对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概况:保证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专业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贰万伍仟元整)
项目类别:采购代理服务类
二、承办单位资格条件
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采购实施方案编制、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公告中标结果等相关服务。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须具备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资格。
三、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项目承办方,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简介;
4.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02月12日—2026年02月13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2026年02月14日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
材料递交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四、开启
2026年0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递交材料的机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盘锦市民政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方式:15942788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