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查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渔业领域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辖区内渔业、渔政港口码头及渔业、渔政船舶垃圾分类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成效
(一)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分类治理体系。
严格按照《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盘山渔港完成含油污水收集池、蓄水池、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水截水沟、地面硬化、围栏改造等渔港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单独配备进港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池,对进港船舶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渔港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德隆环保)统一转运处理。配备油污处理船一艘,用于收集漂浮垃圾、零星油污等渔港水域漂浮污染物。配备具有围油栏布和吸油粘,用于码头溢油和油污处理。
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建立以港长负责制为核心、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高效组织机构,建立收集、打捞、运输、处理的完善体系,已经实现打捞清理全覆盖、无死角。针对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海面漂浮物,与环卫公司签订了长期垃圾清理转运合同,将垃圾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专业处理,有效保障渔港区域内的海洋环境不受污染。
(二)严控陆源垃圾入海。
渔业执法部门联合盘锦市湿地保护协会,开展海岸垃圾捡拾清理行动2次,出动100余人次、巡查岸滩垃圾10公里、出动垃圾清车5台次、清理海岸垃圾渔网等3.3吨,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吸收中小学生捡拾垃圾志愿者80余人,发放环保宣传单和致渔民一封信等材料500份。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设置了完善的生活垃圾、传播污染物收集处理、定期清理堆积垃圾,源头上控制住了陆地垃圾入海的可能性。
(三)及时清理岸滩和海漂垃圾。
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通过水面打捞、岸边清理的方式及时开展打捞清理。全年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各种车辆140余台次,巡视岸线200余公里,打捞船只80余次。
(四)分类规范处置上岸垃圾。
盘山渔港上岸垃圾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德隆环保)分类后统一转运处理。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上岸垃圾由盘锦海韵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分类及时转运。盘山渔港已经收集转运固态垃圾和生活垃圾1.2吨,收集转运含油污水、生活污水0.85吨,渔港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督促引导渔民加强垃圾收集,将垃圾集中转运至岸上处理,开展专项行动20余次,普及宣传工作12次。
二.存在问题
个别渔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大风天气的漂浮物治理仍有遗漏,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在宣传普及工作、打捞船出动频率方面再做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完善健全渔港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的,配备更多的人员、车次、打捞船只,增加清运频率,为守护良好的海洋环境继续努力。
2.持续开展海岸垃圾和渔港垃圾分类和清洁行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转变渔民环保意识,吸引社会自愿者参与,形成良好积极的社会氛围。
3.利用渔民培训和检证时期,积极引导渔民垃圾分类收集上岸,渔网回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