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苗支队赴我市开展海参苗种监督抽查工作
依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水产养殖滥用药整治专项刑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省级水产苗种质量监管工作部署,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保障海水养殖产品质量安全,7月28日,根据省总队专项行动省市检查监测抽样批次任务要求,省种苗支队组一行2人工作小组在大洼区,开展海参苗种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聚焦海参主产区重点生产主体,选取大洼区榆树街道辖区内3家海参苗种标准化生产场开展现场检查及抽样检测,共抽取海参苗种6批次。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水产苗种监督抽检规范,详细核查各生产场生产经营资质、苗种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台账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投入品库房是否存在苗种生产安全风险隐患。
此次省级专项抽查,进一步压实了水产苗种生产主体责任,精准排查了海参育苗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检验了我市海参苗种生产监管成效。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省级督查抽检为契机,持续强化水产苗种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苗种生产巡查和隐患排查,督促育苗企业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严把苗种质量关口,切实保障全市海水养殖产业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