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盘山县安保服务中心
经核查,您单位工亡职工王庆申家属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王庆申社会保障号码:211111********1917 ) 2023 年9月7日我中心向你单位工亡职工王庆申家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459498 元,大写 肆拾伍万玖仟肆佰玖拾捌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44300元 丧葬费补助金15198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27-221054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216室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