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5〕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盘人社发〔2024〕76号),请相关用人单位常态化申报2025年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
一、申报时间
常态化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内容
1.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5年6月16日起,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享受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月20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每月1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盘锦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
对在盘锦市内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方式、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等
参照《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盘锦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的通知》(盘人社函〔2025〕52号)。
四、联系方式
1.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直)
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市人才服务中心202室
联系电话:0427-2823379
2.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双台子区城北街创业大厦318室
联系电话:0427-2361353
3.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兴隆台区金城路20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2楼大厅
联系电话:0427-2860220
4.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凤城路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验幼儿园对面)
联系电话:0427-3530691、0427-3530685
5.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综合楼614室
联系电话:0427-5586088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盘锦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的通知》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