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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4浏览次数:2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现对孔国民等235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14日至1111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1111日17时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邮编:124010;联系电话:0427-2831051

附件:2025年工伤认定结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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