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家政领域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示范班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盘锦市家政领域职业技能项目化示范培训第二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选择、部门审核,现将第二期项目化培训示范班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组织实施培训。
联系人:宁璐 电话:0427-2829166
通信地址: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科(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