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书
全市广大线下实体店经营者: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盘锦”品牌,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郑重向全市线下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对标规范标准,自愿承诺守信。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GB/T 44904—2024)和《辽宁省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售后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发布实施。我们倡议全市实体店经营者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经营商品属性和服务能力,采取一店一承诺的方式,按照《指引》规范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自愿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二、亮出诚信招牌,接受社会监督。我们鼓励承诺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经营者,通过“消费查”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以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主动公示承诺信息,亮出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这不仅是对自身服务质量的自信展现,更是提升店铺公信力、吸引消费者的有效途径,让诚信经营成为盘锦市消费环境的鲜明标识。
三、践行服务承诺,共筑消费生态。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确保消费者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退货流程顺畅无阻,以实际行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同时,我们呼吁全市实体店经营者携手共进,将无理由退货作为增强顾客粘性、减少消费纠纷、塑造品牌形象的长远投资,共同营造“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
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共同构建和谐互信的消费关系,为盘锦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