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为严格落实评选表彰审核公示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我市共有7家组织通过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269039
邮箱:dapange2305@126.com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邮编:124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