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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肉制品生产经营及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12-31浏览次数:679

肉制品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食品,规范生产经营、坚守合法底线,更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在此,我们向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发出如下提示

一、肉制品生产经营者

(一)筑牢法治意识,坚守合法底线。各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牢固树立“法治是生命线、安全是底线”的理念。自觉履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肉制品,严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掺杂掺假、感官性状异常的肉制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全流程管控,保障产品质量。在原料采购环节,要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质量合格;在生产加工环节,要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范,加强生产过程卫生管理,规范设备使用与维护,严控生产环境、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防止交叉污染;在储存运输环节,要严格遵守温控、保鲜等要求,保障肉制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在销售环节,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产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健全追溯体系,主动接受监督。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准确、完整记录肉制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信息,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可追溯,一旦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召回、妥善处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与媒体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不断提升企业公信力。

践行诚信理念,担当社会责任。各企业坚守诚信经营理念,摒弃短期利益诱惑,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优质、安全的产品赢得市场认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肉制品市场环境。

二、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环节要细心请到具备合法资质(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专营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谨慎购买无固定场所、来源不明的肉制品。选购预包装肉制品要仔细查看标签,注意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成分表、SC编码等信息是否齐全清晰避免购买标识模糊、信息不全的产品。购买新鲜肉制品要注意观察肉制品的色泽、气味和形态。不购买颜色异常(如过于鲜艳或暗淡)、表面发粘、有酸败味、腐臭味或其他异味的肉制品。

(二)储存环节要留意购买后应尽快按产品标示的储存条件存放。需低温保存的肉制品,应立即置于冰箱冷藏或冷冻室,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生肉、熟肉制品应使用保鲜袋、保鲜盒等容器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加工烹饪要规范处理生肉前要洗手,处理生肉的案板、刀具、餐具等要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分开使用。冷冻肉制品建议提前移至冷藏室解冻或用微波炉解冻,避免室温解冻。烹饪肉制品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以有效杀灭可能存在的致病微生物。熟肉制品和烹饪好的肉类菜肴应尽快食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2小时。

消费维权要牢记购买肉制品时,注意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收据、电子支付记录等购物凭证。如发现购买到的肉制品存在腐败变质、异味、过期、来源不明、包装破损或涉嫌假冒伪劣等问题,可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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