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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23浏览次数:583

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正规选购、安全燃放、依法维权、文明过节。

一、 认准合法经营,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经营渠道购买,拒绝无证摊点、流动商贩、网络微商、快递寄递购买。

二、查验产品标识,选择包装完好、标注清晰的个人燃放类(C、D级)产品,不买专业燃放类(A、B级);核对厂名厂址、产品级别、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合格证、执行标准,不买“三无”、假冒伪劣、超规格产品。

三、索证索票维权,主动索要发票或收据,留存包装与凭证,便于质量问题追溯维权。

四、零售点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即严禁下店上宅、超量储存、店外摆放、周边燃放、禁放区售卖;务必专人盯守、严控人流、张贴警示。

五、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拨打12315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消费环境。

安全第一、文明过节,让璀璨烟花伴您平安欢度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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