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平台及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类违法违规行为。无证无照、使用虚假证照、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地址不一致、无实体经营场所、隐匿在居民楼、车库、地下室等非餐饮场所加工制作的。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问题。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无健康证或健康证造假的问题。
(三)经营场所及加工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的问题。
(四)食品原料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的。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网络餐饮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审查义务、对入网餐饮经营者审查把关不严、日常巡查缺位、未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的。
(七)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12315、12345热线
2. 来信来访: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四、有关要求
1. 举报人应客观真实提供线索,注明商家名称、地址、平台、违法事实及截图、照片、视频等证据,便于核查处置。
2. 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征集到的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市民、消费者、外卖从业人员积极监督、踊跃举报,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