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产品消费提示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化肥产品作为农业消费品的主流产品,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农作物产量、品质及土壤生态环境。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及消费维权意识,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存在的风险点
1.化肥过期失效、养分含量不足,以低价格出售。
2.经销商虚假标注化肥使用功效和禁用范围,夸大功效,欺骗和误导农民消费者。标明“含多种中微量元素”,却未标注具体元素种类及单养分、总含量;标注增效剂等额外添加物,却未说明其作用、含量及检测方法。
3.经销商无营业执照销售化肥,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直接卖到农民的田间地头”,导致农民权益受侵害后难以找到责任人。
4.部分农民朋友使用化肥方法不科学,不按使用说明施肥,缺乏识别真伪、质量好坏的能力。
5.部分农民朋友维权意识不强,不注意保留购货凭证,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找到有效的维权证据。
二、选购和使用常识

1.正规渠道购买。优先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还发放礼品的化肥产品,需特别谨慎。通过互联网采购化肥时,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核实商家资质,通过微信、抖音等个人社交平台购买时需谨慎。
2.查验产品信息。肥料名称应为国家标准通用名称,不得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特效、全元、霸、王、宝等字样;养分含量以“总养分”为准,警惕“总有效成分”“总含量”“总指标”等混淆表述;复肥产品要标明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可查询系统核实)、肥料登记证/备案证号;应清晰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3.警惕消费陷阱。坚决不买无生产日期或批号、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警惕“超高肥效”“增产翻倍”“无残留速效”等虚假夸大宣传;不买分装、拆包售卖的化肥,优先选择原厂包装;远离添加违禁物质、成分超标的化肥,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作物品质。
4.科学选购使用。根据土壤类型和作物需求选择合适的肥料品种和配方,注意化肥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查看检验报告并按包装上的联系方式核实生产者的合法性及产品的真实性。检查产品外观,包装标签标识残缺不全、模糊不清的产品,包装封口粗糙或有拆封痕迹的产品,无包装的产品均不要购买。
5.保存维权凭证。索要并留存购货凭证。购货凭证上应注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主要信息。保存包装袋、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留有一些包装完整未开封的产品作为样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作检测使用。
6.维权渠道。如有消费纠纷,留存好相关付款凭证和肥料样品,可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1231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