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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员攻坚包保组联合兴隆市场监管所召开托管、托餐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6-06-12浏览次数:216

为切实规范托管、托餐机构经营秩序,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员攻坚包保组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暨标准引领“清风铁纪”教育整顿行动有关要求,联合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托管、托餐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辖区内托管机构、校外托餐(小饭桌)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校园周边托管、托餐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重点指出部分机构存在证照不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加工操作流程不合规、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场所环境卫生较差等风险隐患,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时限与责任要求。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与相关市场主体负责人签订《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记录表》,明确监管底线与法律后果,督促各餐饮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风险隐患,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经营主体负责人一致表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议要求,托管、托餐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与家庭切身利益,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要依法持证经营,确保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备案(许可)等资质齐全有效,严禁超范围经营;二要严把食材关口,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及不合格食品原料;三要规范加工操作,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温度管控要求,按规定足量、按时留存食品样品;四要强化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晨检与个人卫生要求,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五要提升环境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储物间、清洗消毒区整洁有序,做好防虫防鼠、餐具消毒与废弃物处置;六要对于不具备自办餐饮条件的主体,必须选有食品经营许可、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供餐单位并留存资质。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员攻坚组和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共同以此次约谈为契机,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标准引领,标准化推进托管、托餐机构监督检查与执法工作,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及违法违规经营的机构依法从严查处,用心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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