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199号)精神,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自)荐、民主择优、审核把关等程序,现对我市推荐的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个)
盘锦市大洼区审计局。
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1名)
孙天忆,女,汉族,无党派人士,现任盘锦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审计局办公室(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27-2834245
通信地址:盘锦市审计局办公室(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审计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