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次数:225

按照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河长办〔2023〕23号相关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拟将浑河(和平区段)等94条(段)河流确定为省级幸福河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4)62181049,62181047(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省河长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单

  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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