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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复核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25-08-21浏览次数:0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复核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最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复核工作任务。兴隆台区重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洼区、盘山县、双台子区重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如实完成申报和复核材料,并按期上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学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解读,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争取政策和技术支持,指导各县区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复核工作,力争盘锦市成为全省乃至东北地区首个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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