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监督,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揭短”“挑刺”
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促进作用,9月5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第四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聘任暨座谈会,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24名社会监督员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执法队主要领导宣读了2025年《关于聘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聘请30名社会监督员,其中续聘19名,新增11名。传达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并为2025年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多名社会监督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针对执法力度、执法方式以及执法的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亚林同志代表党组作总结发言,从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参谋员”“宣传员”“督导员”等不同角度阐述了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把方便让给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作风。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梳理,抓紧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