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外聘法律顾问拟聘人员的公示
经研究,拟聘请孙秀华同志担任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外聘法律顾问,聘期3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说明事实和理由,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807778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