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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赋能 服务提质 协同致远 ——盘锦以生态环境治理创新绘就高质量发展绿色答卷

发布日期:2025-12-03浏览次数:637

为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筑牢坚实支撑,走出一条以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特色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目标,创新构建“执法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格局。通过公开选聘30名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多元主体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以“监督+服务”双轮驱动、“执法+共治”多维发力,推动环境监管效能、服务质效与营商环境水平协同跃升。该实践有效促进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为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实支撑,走出一条以生态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特色路径。

精准帮扶前置,激活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紧扣“事前预防”核心导向,创新融合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与社会监督员制度,着力推动监管服务向“源头治理”转型升级,集中彰显“服务提质”的核心理念。20257月至9月期间,市执法队组建专业帮扶小组,由副队长带队,抽调6名业务骨干,并聘请环保专家,联合社会监督员,采取市内互查形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体检式”帮扶。此举使执法在保持“钢牙利齿”威慑力的同时,更彰显“温度服务”的暖意。

帮扶小组综合运用台账查阅、现场核查、数据监测等手段,精准排查工业废气、扬尘污染、移动源排放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192项。针对企业普遍面临的治污技术瓶颈与政策理解盲区,创新性提供“法规解读+技术指导+定制化整改方案”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优化工艺、降低治污成本,有效破解“不会改、改不起”的共性难题。此次行动覆盖市内39家重点企业,在强化监管效能的同时显著减轻了企业合规负担,有力激发了企业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使绿色发展内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追求。

阳光审议筑基,彰显执法公正透明底色

构建“办案人员陈述—监督员质询—执法人员答疑”的闭环机制,为保障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坚守法治初心,创新建立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监督机制,将“监督赋能”要求落到实处。20259月,首次邀请2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全程列席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构建起“办案人员陈述—监督员质询—执法人员答疑”的闭环监督机制,以社会监督强化自我约束。

案件承办人员详细汇报案情、证据链及法律适用依据,监督员围绕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完整性、自由裁量权行使等关键环节精准质询。执法人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质询逐一进行专业、翔实回应,全面阐释案件办理流程和处罚依据,确保每项执法决定均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双重检验。这一举措深化了“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新格局,既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信力,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

深化共治格局,筑牢营商环境绿色根基

“以前对政策理解不透,整改方向模糊,现在有了专业指导,环保合规与生产效率实现了双赢!”盘锦某石化企业负责人的感慨,正是市执法队推动“监督+服务”理念落地的生动缩影。这一理念,不仅体现在“精准帮扶”的主动上门和“阳光审议”的公开透明上,更通过社会监督员常态化、多功能的深度参与,将临时性举措固化为“协同致远”的长效机制,织密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立体防护网。

监督与服务并行,做企业的“贴心人”。邀请监督员深入企业一线,通过参与现场执法、案件审核、入企宣传等形式,广泛收集执法流程优化、企业帮扶、环境监管等方面意见建议20余条,开展专题调研10余次,所有诉求均实现“闭环整改、及时反馈”,让企业诉求有回应、难题有破解。
    程序与规范共进,做执法的“护林员”。监督员受邀参与14次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执法证件出示、程序告知、证据采集等关键环节,及时指出不规范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有效促进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让执法权力运行全程可溯、全程可控。

赋能与转化共赢,做发展的“催化剂”。针对企业环保转型需求,邀请监督员化身“政策辅导员”与“技术红娘”,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推动政策红利精准滴灌、技术资源高效对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让绿色成为营商环境最鲜明的底色。

下一步,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深化社会监督员参与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服务、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与营商环境建设协同推进的“盘锦样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绿色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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