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执行新采购结果旧标废止
发布日期:2017-02-21浏览次数:280
操作>>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辽宁省各医疗机构将开始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采购部分)议价结果,原中标结果自行废止。
自2017年2月15日零时起,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及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平台停止订单下达功能。各医疗机构要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从生产企业选定的本医疗机构所在配送单元的相应产品的配送企业中确定本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的配送关系确立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该省明确了执行直接挂网采购范围,包括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同时鼓励其他所有制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该省要求,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强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同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采购部分)议价结果执行工作,努力构建依法、诚信、公正、和谐的购销新秩序。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网下采购。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足额供应和配送合格产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通过打包采购等任何形式变相干预直接挂网采购价格或以各种名目要求企业返点、返款、建立“账外账”等形式的二次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