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6年度盘锦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浏览次数:0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辽卫函〔2026〕19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程序

1.预报名。请考生于5月22日前登录辽宁省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s://zhyl.wsjk.ln.gov.cn/9443/front_staff/#/login?thirdPartySource=zgd),完成注册登录,在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子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个人预报名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

2.网上报名。请考生于4月28日-5月2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现场确认。已完成预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9日-5月25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预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4.打印准考证。考生6月29-7月5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预报名表》《报名表》(各1份)。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预报名表》的考生,可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确认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267月4-5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设置1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附件:盘锦考点202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