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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浏览次数:2133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辽滨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高新区应急管理部,有关企业:

为贯彻《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27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盘锦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盘人社〔2021〕15号)要求,切实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进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好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盘锦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参训人员

1.11月19日至11月21日

培训人员:县区、园区应急部门监管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2.11月24日至11月27日

培训人员: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1月26日至12月5日

培训人员:企业车间主任和班组长。

二、培训地点

新宇保利常安驿温泉酒店、新宇保利酒店。

三、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把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化学品事故典型案例作为必学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使用(取得使用许可)企业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含车间主任)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

四、相关要求

1.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名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将本次培训作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体系。

3.严格考勤管理,不得缺勤,不迟到不早退,每日2-4次不定时考勤签到,并将日常考勤作为考核内容。

4.特殊情况有事请假,须出具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请假条,顺延至下期参加学习。

五、培训联系人:

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协会:李书霞18942777202

新宇保利酒店:周静13610871855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李凯18504278288    徐光明15909875152

附件一:2025危化行业工伤预防培训人员安排表

附件二:危化行业培训课程安排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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