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 开展清洁作业安全提示
1.可燃性有机溶剂应具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专柜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开展清洁作业活动,应远离热源与火源,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防止搬运移动物品产生摩擦和撞击,严禁交叉开展动火等作业。
3.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在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并应采取隔离、封堵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逸散到周边。应在作业场所内设置易燃、毒性气体或蒸气的探测报警器。
4.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洁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外包作业的,应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针对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洁作业活动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