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走进电台直播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切实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治意识与安全防范能力,近日,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科负责人走进盘锦交通文艺广播电台(91.4)直播间,通过“应急之声”专题栏目,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普法宣传与政策解读,筑牢盘锦绿色'安全网'活动。
直播中,嘉宾围绕《条例》立法背景、核心条款、防火责任、火源管控、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讲解,阐述《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灭火法治意识。
针对3月10日进入春季高火险期,生产农事用火、生产施工用火进入高峰期,野外火源(如焚烧秸秆等)集中增多,林区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载量增大。重点介绍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违规用火处罚标准、火情报告义务等实用知识,明确禁止在林区及林缘地带吸烟、烧烤、烧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提醒市民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主动履行防火义务。
针对清明节期间重点时段,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野外春耕备耕、民俗祭祀、踏青旅游等活动集中,森林火灾进入易发期多发期,向社会发出“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倡议,开展了“7个严禁”“6个务必”温馨提示,曝光失火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社会防火意识,筑牢人民防线。
针对群众关心的发现火情如何处置、科学避险自救、个人与单位防火责任、高火险时段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逐一在线答疑,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成人人懂防火、人人守条例、人人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节目同步公布森林火警电话119,引导市民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准确报告。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全覆盖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从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盘锦筑牢绿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