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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修订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与响应机制

发布日期:2026-07-10 浏览次数:7

为适应突发事件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日前,盘锦市在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近年来盘锦市在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及防灾减灾方面的实践经验,修订印发了《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此次修订重点实现了八个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落到了实处。修订后的总体预案进一步加强了党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应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落在实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的市总指挥部。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总指挥机构”和“市专项指挥机构”的关系。规定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市相关专项指挥机构依职责和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市总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工作。未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该事件应对工作。三是细化了预警响应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新修订的总体预案更加重视风险监测与预警,从确定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传播、预警响应措施、预警调整与解除等环节加强了预警制度建设,为各专项预案中预警环节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四是明确区分了“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的概念,有效避免了突发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混淆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对其进行应对所需资源与能力也就存在差异,因而需要根据分级的原则确定适当的响应层级和需要调用的资源。五是明确了提级响应情形。明确了可提级响应的情形,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确保应急响应启动的科学、合理。六是补充了应急保障内容。按照国家、省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三断”处置,补充通信电力能源保障内容,完善了人力资源保障、科技支撑保障等内容。七是完善了预案管理。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预案编制、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做出新的要求。八是实现应急预案可视化和数字化。紧密结合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了应急指挥明白卡、应急响应明白卡、应急响应流程图和应急指挥手册等配套资料,实现预案的可视化。

修订后的《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在信息报告和发布上更加严格规范,在响应级别和衔接上更加合理顺畅,在现场指挥协调上更加科学高效,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上更加明确具体,为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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