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249

盘住建发[2025] 12 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辽宁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5〕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确定2025年更新改造计划和更新改造项目,并于2月24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联系人:杨笑2822013

附件: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5〕12号).pdf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欢迎光临星空娱乐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9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5号

联系电话:0427-282470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