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320

盘住建发〔2025〕40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

为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物业行业特点,我局制定了《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严格考核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程序,按照交付入住一年以上的住宅小区考核全覆盖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对于适用一、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住宅小区,可择优推荐参与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评选。

附件: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至五级).doc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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