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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5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3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实施方案内容概况

为提高盘锦市城市供水服务质量与效率,逐步实现城市供水一体化运营,盘锦市拟实施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受让标的下供水相关设施资产的特许经营权、接收相关人员。

为保障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确保项目公司稳定且持续地运营,将依据法律规定,对资产范围内所有在册的正式员工进行合法、公平、有序的分类安置。安置原则包括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就业稳定、待遇不降低、注重人文关怀、实现平稳过渡、尊重民主自愿以及保障员工权益,旨在实现持续发展。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10)日内,欲针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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