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住建系统专项巡察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住建系统专项巡察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住建系统专项巡察组组长任大军主持召开与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祝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任大军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祝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住建系统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城建中心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任大军组长强调,全市住建系统承担着住建领域众多事项审批职能,其履职情况直接影响营商环境、关乎百姓民生,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察重要意义,认真贯彻省委联动巡视巡察部署,全面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确保本次巡察巡出质量、取得实效。
任大军组长指出,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巡察重要意义。此次专项巡察,是省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重点巡察任务,巡察组将把政治监督贯穿巡察全过程、各方面,紧盯住建领域行政审批、行业监管和项目管理等核心职能,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和纠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重要论述及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和巡察审计整改等问题,坚持以下看上和以上看下相结合,扭住责任与权力不放,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二是准确把握监督重点,推动政治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重点查找贯彻习近平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风险、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重点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执纪问责和推动“以案促改”、住建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年行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等问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专项巡察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专项巡察的任务、安排和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问题。
祝强表示,一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巡察工作,是政治监督,是推进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精神状态的一次“全面检阅”。二要自觉增强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市住建局党组坚决拥护市委开展巡察的工作部署。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的各项部署精神,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三要坚决做到巡察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把市委巡察工作看成是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机会,看成是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机会,看成是一次全面检查履职履责、推进工作的机会。
市委巡察组将在住建局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信访联系电话为16642711538,邮政信箱为盘锦市第A018号专用信箱,电子邮箱为16642711538@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