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天格·辽河路9号(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方案调整概况
修详名称:天格·辽河路9号(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位置: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南、辽河南路西
建设单位:盘锦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主要内容:1.东大门入口形象区及延伸的景观轴调整为铺装+水景+景墙+花池形式,水景及铺装占原规划绿地112㎡,原规划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359.05㎡,调整后绿地增加247.05㎡。
2.8#楼南侧绿地调整为景观会客厅,景观亭、水景及铺装,占用原规划绿地399.68㎡,原规划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498.34㎡,调整后绿地增加98.66㎡。
3.5#楼、6#楼北侧绿地内增加景墙及铺装,铺装占原规划绿地73.2㎡,调整后绿地减少73.2㎡。
4.9#楼南侧绿地调整为品茗台,雕塑加景观构筑物及铺装,占原规划绿地350.22㎡,原规划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118.41㎡,调整后绿地减少231.81㎡。
5.6#楼南侧调整为景墙加集中绿地形式满足435㎡要求,健身场地由6#楼南侧调至10#楼南侧面积380㎡。6#楼南侧调整后硬质铺装占原规划绿地157.32㎡,原规划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493.58㎡,调整后绿地增加336.26㎡。
6.5#楼与6#楼之间调整为雕塑草坪场地,场地内硬质铺装占原规划绿地97.94㎡,原规划内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115.66㎡,调整后绿地增加为17.66㎡。
7.儿童活动场地由5#楼二单元南侧调整至一单元南侧,调整后铺装占原规划绿地411.92㎡,原规划硬质铺装调整为绿地397.57㎡,调整后绿地减少14.35㎡。
8.10#楼南侧绿地调整为健身场地,健身场地面积占原规划绿地380㎡,调整后绿地减少380㎡。
综上,规划方案调整后总绿地面积增加0.28㎡,绿地率仍为35.2%不变,其余规划指标也未发生变化。。
具体详见天格·辽河路9号(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前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彩色总平面图、调整后彩色总平面图、调整后景观节点效果图。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该修建性详细规划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应在公示期内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提出书面意见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或申请听证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200339
联系人:罗胜男、康达
地址: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惠宾大街107号)301室
特此公示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2026年4月29日
部分照片(如下),全部照片详见下方公示照片(可下载):


可下载:公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