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山县甜水镇小台子村盐卤水矿采矿权 出让底价评估项目采购询价函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80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5〕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竞争出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83号)相关规定,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拟挂牌出让盘山县甜水镇小台子村盐卤水矿采矿权,符合需要确定矿业权出让底价的情形。现对该项目采矿权出让底价评估采购事项进行询价,欢迎贵方就以下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盘山县甜水镇小台子村盐卤水矿采矿权出让底价评估
(二)服务要求
供应方应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且需到被评估矿山进行现场调查,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三)其他要求
采购方负责为供应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明确需求,供应方负责提供服务并达到采购方要求。供应方保证该项目的质量、进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并按相关规范实施。
二、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
2026年5月29日17:00前
(二)报价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盘锦市自然资源局802室或邮件报价。
(三)联系人
佀龙:0427-2837118
邮箱:3553952051@qq.com
三、报价要求
(一)被询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附件1),其报价包括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单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同时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复印件。
(三)报价资料需参考评分细则(附件2)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
四、评审成交方法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询价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将满足上述全部条件和要求的报价单位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另行通知成交供应商办理后续事宜,未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